
救人溺亡无法申报见义勇为 徐州市铜山区少年父母告获救者家庭
事发后,李晓的家人万分悲痛,他们向当地派出所为孩子申报“见义勇为”的称号。公安机关为此多次走访了事发时在场的几个孩子,查明李晓确实在营救小旭的过程中溺水死亡,但因李晓是未成年人,相关政策不提倡、不鼓励未成年人在不能保证自身生命安全的情况下见义勇为,所以相关部门没有批准对李晓授予“见义勇为”的称号。
李家人无法理解:明明孩子是为了救人而失去了生命,为什么得不到认可?
就在这时,村里传出“闲话”:有人说,李晓不是为了救人去世的,而是自己在玩的时候滑倒在水里的。李家人认为闲话的来源不是别人,正是被救儿童小旭的父母。因此,李晓的父母一纸诉状将小旭及其父母告上法庭。同时列为被告的还有村委会和煤矿,李家人认为,村委会是水塘实际使用人,而煤矿的采煤生产是造成这个危险池塘产生的直接原因。
父母为子正名将获救者一家告了
5月26日,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庭审中,李家人向法庭提供了多份证据用以表明李晓是为了营救小旭而去世。小旭的家人表示认可,愿意按照自己的经济条件尽力补偿。
来源:金陵晚报 作者:王文睿 陈菲 编辑:福州在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