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江苏徐州贾汪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倒闭始末
让陈兴华感到不可思议的是,合作社明明只能为社员提供社区互助性服务,而且提供给社员的贷款每笔最多不能超过5万元(老陈说,这5万元就得民政局审批,同时需要两个公务员担保)。而户口不在本村的贾汪区物业公司老总刘玲(前述媒体将其称为合作社负责人,但据本报记者了解并非如此,其实为一物业公司负责人)竟能轻而易举拿走合作社500多万元贷款。如此看来监管不是严重缺位,就是故意放纵。
陈兴华说,有媒体说刘玲拿钱后“跑路”了,事实上刘玲一直在当地正常上下班,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。
股金退还不顺利
陈兴华说,贾汪区副区长黄志在去年七月接待他和其他社员代表时表态,会把这件事情处理好,不让农民经济受到损失。
2015年7月21日,合作社向大家发出《贾汪镇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股金退还计划》,分六期退还股民股金本金,从当年7月25日到30日退7%,当年12月1日到5日退11%,今年6月25日到30日退20%,今年12月1日到5日退20%,2017年6月25日到30日退20%,2017年12月1日到5日退22%。最后,在2018年6月25日到30日退还利息,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,从2015年6月1日开始计息,实现单利计息。
然而,退还工作一开始就不顺利,去年7月25日进行的第一次7%只退了5%;去年底的11%也没有足额支付。于是,社员们又开始上访,最后在区政府协调下分别以5%、2%、4%分三次支付。
刘玲5月4日接受当地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说,“贾汪区现在硬压着我叫我把债务担下来,其实我只拿了合作社500多万元。我是真心还储户的钱。”
老陈最后告诉记者,现在一直提心吊胆,因为马上就要到约定的6月25日第三次退款时间,不知政府能否及时落实资金,兑付大家的股金。“大家百思不解的是,贾汪区为什么不对刘玲名下资产采取法律保全措施。”陈兴华说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