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南京一名校毕业生找工作屡受挫 受言语刺激持刀杀人未遂
虽厌世但鉴定为担责
今年4月13日,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郁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。庭审中,郁某辩称没有杀害刘女士的故意,之所以对刘女士动杀机是因为其语言刺激了自己。而郁某归案后在供述作案动因和目的时曾表示,命运对其不公,自己就如同《楚门的世界》里的主人公楚门,命运早被人安排好,故产生厌世情绪,案发前获悉外公得了癌症后,悲观情绪更甚,于是在遭遇刘女士的语言刺激后,萌生杀死她而实现自己求死的愿望。在法庭上,郁某的辩护人也指郁某有强烈的厌世情绪,怀疑有精神疾病。但根据早前的司法鉴定结论,郁某在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。
此案教训值得吸取
6月6日,鼓楼区法院经前期庭审查明的事实,对案件作出一审宣判,法院认为,被告人郁某故意杀人,致人重伤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。郁某在实施故意杀人的过程中,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,系犯罪未遂,依法可减轻处罚。最终法院综合考虑本案案情,对被告人郁某作出了前述判决。郁某的一时冲动,不仅毁了自己,而且严重伤害了深深爱着他的女友和家人。针对此案带来的人生教训,该案审判长李丽媛在接受采访时说:每个人的命运都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,当人生遭遇不顺时,要勇敢面对不消沉,发奋努力来改变现状,实现美好未来。消极、悲观乃至轻生厌世,既是对自己不负责任、更是对养育自己的亲人及深爱自己的恋人的不负责任,是不可取的。
来源:扬子晚报 作者:罗双江 李自庆 编辑:福州在线